关于开展创建“全国老年太极拳之乡”活动的通知
体老字﹝2019﹞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老年人体协,各行业老年人体协,有关单位:
2018年5月,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太极拳专项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老年人体协太极拳专委会”)成立,体现了中国老年人体协在全国广泛推进老年人太极拳运动发展的工作举措。为了进一步推动太极拳运动的深入普及和提高,充分发挥太极拳运动在推进全民健身事业和健康中国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拟在全国开展创建“全国老年太极拳之乡”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程序
“全国老年太极拳之乡”以县(市、区)为单位申报,创建工作由中国老年人体协太极拳专委会组织实施,中国老年人体协批准。
二、创建条件
(一)组织保障。县(市、区)老年人体育协会将开展老年太极拳活动纳入老年体育工作的长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有健全的机构和专人负责;乡镇、街道、行政村有人兼管老年太极拳活动的开展和推广。
(二)工作基础。全县(市、区)常年要保持50支以上在县(市、区)老年人体协注册登记的老年人太极拳队;80%以上的行政村、社区有老年人太极拳队;经常参加太极拳活动的老年人占本县(市、区)老年体育人口总数的8%以上(注:老年体育人口总数指:每周参加3次以上、每次30分钟以上、中等强度体育健身的老年人数),在本地区开展老年人群众性健身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县(市、区)老年人体协老年太极拳运动的开展工作处于本地区领先地位,并受到过地(市)级及以上老年人体协的表彰。
(三)场地、经费投入。每年对老年太极拳工作有固定的经费投入,并随着国民经济的增长逐年提高;有50处以上相对固定的太极拳健身活动场所和10处以上15×20米的室内外可供展示交流的场地。
(四)教育培训。每年举办2次以上老年人太极拳骨干培训班;县(市、区)建立老年人太极拳骨干队伍(教练员、裁判员)人数占本县(市、区)参加老年太极拳活动人数的5%以上。积极参加地(市)级及以上单位组织的培训班。
(五)展示交流。积极组织和参加全国、省、市和本级老年人太极拳培训、展示比赛交流活动;全县(市、区)每年要举办3次以上、每次不少于10支队伍的老年人太极拳展示比赛、交流活动;承办过1次全国或2次省级或3次市级以上老年人太极拳展示比赛、交流活动。
(六)重视宣传。注重宣传老年太极拳普及开展情况、太极拳文化和健身功效,在市级以上各类媒体发表多篇此类宣传稿件。
三、申报办法
(一)凡申报“全国老年太极拳之乡”的单位,由县(市、区)老年人体协提出申请,经所属地级市老年人体协推荐,省(自治区、直辖市)级老年人体协签署意见后,于2019年6月3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中国老年人体协太极拳专委会,逾期申报不予评审。
(二)申报材料内容包括:1.申报表;2.文字说明;3.开展创建活动中要求的数据情况;4.媒体报道情况(原件或复印件),5.相关活动照片和音像资料等。同时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用U盘储存)一式两份报送。
(三)申报联系方式:
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太极拳专项委员会:
联 系 人:许昭伦 肖 利 党宇翔
电 话:(0391)3936437,2950038
电子邮箱:zhongguoltxtjq@{域名已经过期}
邮 编:454000
地 址:河南省焦作市丰收路太极体育中心5号门
四、审核批准及表彰
(一)中国老年人体协太极拳专委会组织有关人员对申报单位进行审核,经评审合格报中国老年人体协审批后,在国家体育总局、中国老年人体协官网向社会公示10日,对创建条件合格的单位授予“全国老年太极拳之乡”称号。
(二)获得“全国老年太极拳之乡”称号的单位,由中国老年人体协正式行文公布,通过适当形式组织颁发证书、牌匾及表彰。
附件: “全国老年太极拳之乡”申报表
中国老年人体协
2019年3月1日